初學導師及各種職務常規 366
麥琬淑修女
「那些事事佔有的人我並不視她們為我的真正女兒。」(初學導師及各種職務常規 366)
“I do not count those as among my true daughter who show a spirit of proprietorship. CT/2:366
修會生活三願其中一點是「神貧」,神貧生活除了是物質上的貧窮外,也代表着精神的貧窮。修會生活雖然不是完全一無所有的,我們都有基本的需要,也毫不匱乏的;但一切的東西皆歸公用,無論是物質或精神性的,就是要我們不要有佔有的心,必須知道無論是什麼都是來自天主,只有當我們視一切都是來自天主時,我們便不會佔有,因為誰可以佔有天主的東西呢?我們感恩也來不及了。當有這心態時,除了會得感恩外,我們更會得珍惜,一切得來不易,都是天主的恩賜,甚至是我們的才能,我們的時間也是來自天主,我們會懂得與人分享,我們知道越分享我們得着越多。所以會祖希望我們不佔有任何東西。
讓我們效法耶穌:「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: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,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,為應當把持不捨的…」(斐2:6-8)
是的,我們像是一無所有,但是一無所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