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祖真福苦難瑪利亞嘉言錄(二) 會規

會規

麥琬淑修女

「遵照宗座的意願,她們將在異邦傳教,到最危險和最偏僻的地區設立會院成為司鐸們的謙遜助手。」(會規) 2

會祖在創會時期,雖然物質缺乏,但要求入會的女青年很多,甚至來不及培育,而又因有很多主教要求會祖派修女到各地傳教,所以當時有很多的修女在未及發永願時,已經要被派到其他國家協助傳教。由這段當時會祖所寫的會規中可以了解為會祖來說,「服從教宗」及要求修女們「成為司鐸們的謙遜助手」是多麼重要。

以前因社會上男性主導,也突顯了神職人員的階級;但今時今日又好像因社會對兩性的平等看法,也因修女們亦受神學訓練而在教會的地位有所提高。為我來說,在教會內是各盡其職,並無階級可言;但「謙遜」這一詞語是每個人窮一生去修的德行。在一個堂區內,神父,修女,教友是一個團體,而團體的中心是耶穌基督,領導團體則是本堂神父,修女是同合作者,是助手。只有共同合作才能作出見証去傳揚福音。正如聖經所說的:「凡一國自相紛爭,必成廢墟;凡一城或一家自相紛爭,必不得存立。」(瑪12: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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